居住权也是一种人权,温哥华的住房危机十分严重,已经超出了房地产问题的范畴,许多人都已经无法负担住房,被迫离开自己生长的城市。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Leilani Farha表示,住房是幸福人生和生活的核心。它在很多方面影响着我们,它能影响到人们的生死、身心健康、幸福甚至尊严。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项人权。 在温哥华,房子已经不再是一个家,而是成为了一个商品,而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一个刚出现的问题,同样的现象也发生在其他的大型城市如伦敦、纽约和悉尼等。
同样身为贸易律师及渥太华CanadaWithout Poverty协会执行董事的Farha表示,这种财富的突变并没有引起富人们的注意。贫富差距的拉大,导致人们被迫搬走甚至无家可归,加拿大并没有给与这个危机足够的关注。Farha即将在联合国发表住房商品化研究报告,作为她的研究的一部分,她最近也来到了低陆平原地区,并参加了SFU的国际房屋会议。 Farha表示,如果以北美为背景,甚至只看温哥华,这里的房子在短短几年内价值倍增,她认为业主们都觉得很开心。你买了一栋房子,花了50万加元,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它的价值就飙升到300万加元。她不觉得业主们会担心这个现象对这个国家最贫穷的人意味着什么。他们只是很开心,他们坐拥一件升值品。就是因为这种态度,驱使着人们倒卖、投资房地产,以此来挣更多的钱,这就造成了业主为了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一大笔钱,把地产都卖掉,导致人们被骚扰、被强行驱赶或者被迫搬走的情况。 人权的警钟已经敲响。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应不应该出面来规范?从人权的角度来看,答案是绝对要管。各级别的政府都负有同等的责任,她不认为现在政府对这个问题有足够的重视,出台了必要的法规来控制局面。
居住权属于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加拿大签字并批准了该条约。适当住房的定义是以合理的成本、拥有受保护的使用权,生活在“安全、和平与尊严”的地方。这使得强迫搬迁和租金暴涨成为了一个人权问题。 在温哥华,低收入居民经常要从自己租住的地方搬出去,因为房东知道他们能租给别人,并得到更多的租金,在本拿比数百名低收入的租房者必须要离开他们租住的公寓,因为这个城市正在进行天车站附近进行土地用途更改,以便提高居住密度。 Farha表示,国际人权委员会已经认定,强行驱逐严重侵犯了人权。但应该如何考量,制定规则标准等现实问题也是复杂的。但在有意义的协商和每一个选择都认真考虑之前,不应该强迫人们离开,因为这是人权法。 Farha认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维护人权的法律是政府的职责。因为这关乎每个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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