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随着英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国企业进入英国市场受到的保护和挑战力度都将进一步增大。
2014年自10月1日,英国新知识产权法案正式生效,该知识产权保护法案作为英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英国全球战略的一部分。
今年9月,英国知识产权大臣在访华的过程中,与中国政府签署了一系列协议,涉及版权许可、中英专利审查高速公路以及减少电子商务网站侵权假冒产品交易等多个方面,目的在于吸引中国更多的企业到英国进行投资。
一直以来,在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过程中,跨国界的知识产权认定与保护是不可逾越的一个壁垒,如何抢占市场先机,破解这个障碍,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当下中国企业应该思考的问题。
英国知识产权法案动刀
英国新知识产权法案对专利法规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目的是能够以更加省钱、简单的方式对专利进行保护以及界定,这对专利持有者权益及第三方权益的保护更加有益。
新法中设立了为知识产权争议快速解决的小额诉讼快车道程序,以帮助中小型公司以最快速度得到救济。此外,英国政府还为企业提供“专利意见延伸服务”,帮助企业在进入正式和昂贵的法律诉讼程序之前,评估知识产权案件的胜算。
英新《知识产权法》修改的原因与海外投资的需求是相互映衬的。近年来中国在英投资 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2013年年底英国首相卡梅伦访华后,两国关系升温很快,仅今年一季度投资总额就超过30亿美元。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永锐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的采访时说:“新的知识产权法案在投资商的选择上能起到推动作用。英国是中国在欧盟内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双边投资领域非常活跃。”
随着中国企业对英国投资的日益增多,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日益明显。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建纲在接受《法人》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新知识产权法案使得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中国企业近年来越来越重视技术研发以及知识产权布局,随着英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中方投资者的吸引力会更加巨大。”
在英投资的过程中的困难,除了其他共性的问题外,还有一些中国企业对英国知识产权规则和环境缺乏了解,而当地消费者对中国品牌也不了解和缺乏信任感,这些问题实际上也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同层面
对于中英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规定,朱永锐认为,“总体而言,英国是个开放的国家,对于海外投资和自由贸易一向很少有政策制度上的障碍。中英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并非中英之间所独有,这种差异是各种法律制度差异的一部分。”
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而英国作为典型的普通法国家,整体法律制度的差别就比较大, 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从法律制度到知识产权管理,以及版权贸易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即适用欧盟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内法。现在英国法律的三个组成部分就是,制定法、普通法和欧盟法。
张建纲对于中英知识产权之间的差异,进一步解释道,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想在哪一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保护,则需要在当地进行申请或者登记。
但是国际上也有签订一些相关的协议或加入组织,签订或加入后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就 是相通的。我国也加入或者签署了相关的协议,比如巴黎公约、PCT条约等,中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获得更好、更便捷的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来看,中英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区别主要有:1.刑事制裁方面,在特定的商业过程中 ,蓄意复制在英国或欧盟注册的外观设计将被定为刑事犯罪。2.善意的在先使用权利的不同 ,只要善意地做了相关准备工作,尽管该设计之后被注册为外观设计并归第三方所有,新法 仍允许该外观设计者在注册后被继续使用的权利。3.无实用新型专利,所以中国企业通过在 中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能享受到的一些好处在英国是不行的。4.英国专利没有权利要求附加费和说明书附加费,对于中国企业在英国申请专利来说能节省很多费用。
按照英国法案的规定,对于审结专利申请的时效要求比较短,所以获得英国专利相对比较快,有些专利申请递交后1年内即被授权,这种制度对于希望尽快在英国获得专利的中国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根据此次英国新法修改的内容,新法中新增加了如下条款:“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未经授权公然使用在英国或欧盟已经注册的外观设计的行为将涉及刑事责任,在行为最恶劣的情形下,复制已注册的外观设计的权利侵害者将最高面临10年的监禁,并将被处以一定的罚款。 ”
“这并不意味着英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加宽松,当企业在涉及知识产权违法时,将面 临更加严厉的制裁。”张建纲同时对《法人》记者介绍。
挑战与机遇并存
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随着英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国企业进入英国市场 受到的保护和挑战力度都将进一步增大。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好自身权益并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是中国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
“在中国企业走进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在商业层面的具体运营,知识产权或许不是一个简单的避免问题”,北京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施伟在接受《法人》记者的采访时说。
施伟认为,如果仅仅是避免,最终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进入海外市场。中国企业在海外 投资遇到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时,首先需要考虑要在进入时间、投资规模、被投资国家的环境 等进行事先的规划,在目标国家事先聘请当地的律师进行相关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包括相关产品是否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等内容,特别是其竞争对手的专利权利,并且出具该专利不存在 侵权的报告,以此摆脱明知故犯的嫌疑。
施伟同时介绍,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涉及海外企业的专利许可或许可费用时, 作为竞争对手的海外企业可能对其本身的专利授权持否定态度,或者要求支付相当昂贵的费用,以此增加竞争对手的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