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识:每位EB-5投资人都必须证明他们用于投资美国的资金是合法取得的。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关键在于证明文件要清晰明确地显示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动路径,两者缺一不可。
2015年2月26日,美国移民局(USCIS)主办了一个电话会议。USCIS将此次会议定义为“互动”(Interactive)系列活动的首场会议,该系列活动旨在说明USCIS在审核EB-5文件时关注的审核要点。本次会议重点在于如何处理EB-5资金来源证明文件的补件通知。
会议讨论的关键要素包括第三方证明文件的重要性。申请人及其亲朋自行准备的证明文件可信度不如第三方证明文件,诸如政府机构和银行的证明文件。
USCIS官员解释了常见的EB-5资金来源证明方案以及如何准备这些证明文件。
例如:
•工资收入:投资人需要出示当前工资单、工作证明、前雇主开具的证明书、纳税记录和显示工资积累的银行对账单。相比亲属好友的陈述证明,USCIS更偏好客观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如果某位雇主开出证明书,证明投资人在其公司工作,请一并附上显示投资人每月固定工资打进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作为佐证。
•投资收益:投资人需要证明: (1) 用于最初投资的资金是合法取得的; (2) 投资归投资人所有; (3) 收到投资收益的收据。投资交易的银行对账单和投资售出的证明文件是这一方案的关键所在。
•房产买卖:投资人需要证明用于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需要给出房产的购买合同、产权登记和契税发票。请提供卖出房产的证明文件和相关纳税记录。如果买房时有抵押贷款,那么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也要包括偿付房贷的相关证明。
•房产抵押贷款:投资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有: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产权文件上的他项权标注、房产价值证明(与贷款额度对比)和所有相关的银行记录。USCIS可能质疑如下贷款文件:没有写明还款条款、没有给出贷款期限、没有说明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产信息。投资人需要本人负责偿还贷款。
•公司股权:投资人需要证明用于购买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
•公司借款:投资人需要证明公司拥有足够的资产,可以向投资人提供贷款。如果投资人是股东,请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对账单等。投资人需要提交一份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副本,证明借款得到批准。
•赠与:赠与人需要证明他们赠与投资人的资金是如何合法取得的。例如,如果一位父亲/母亲在过去几年有累积的收入,需要按照前述工资收入的标准提供这些收入的证明文件,证明这位父亲/母亲是合法地赚取了这些资金,现在赠与给他/她的子女用于EB-5投资。
USCIS以一些避免收到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补件通知的小建议结束了本次会议:
•解释证明文件中任何有矛盾的部分;
•如果某个需要提交的文件无法准备,解释原因;
•考虑一下证据的证明力度(如:客观第三方给出的证明文件比投资人、其亲属、其好友、其雇主给出的证明文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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