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不少人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从中国往加拿大汇款买房,可从来没听说会因此被开出罚单。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外汇管理规定在这些年没有多大变化,但执法力度却是翻天覆地。
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最新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报告了15起违规典型案件。
其中一宗个人违规分拆逃汇案,涉案人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非法转移资金高达1200多万加元,约合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买房。通报称: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
很明显,转移的资金是加币,用途是购买境外房产,这就是在加拿大购买房产的节奏啊……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这位隋某的行为构成逃汇。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隋某被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除了罚款,他还被加入了“关注名单”,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在该通报中,还有另一涉案人沈某,与这个隋某“同病相怜”。他涉及逃汇金额204万加元,也是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涉案人被处以罚款51万元人民币。另外,沈某也被加入了“关注名单”,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关注名单”是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4年10月27日发布实施《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规定》中提出的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数据库。“关注名单”数据库,则用于存放存在异常活动、需进一步核查的主体的信息。
一旦个人被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这意味着今后再也不能去银行换外汇了,也不能随意把自己账户里的钱在国境内外转进转出了,甚至去银行贷款,创设公司行为都要受到限制。对一位有钱人来说,这种惩戒不可谓不难受。)
这次的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的外汇违规案例,共开出15张罚单,涉及4家银行、4家企业、7位个人……4家违规的银行包括三大股份制银行和一家外资银行,分别为平安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和东亚银行,被罚50万元到307万元不等。4家企业均涉逃汇案,案件金额合计约1328万美元。在7位个人违规案例中,主要违规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外汇和分拆逃汇,涉案金额从几百万到几千万人民币不等。
外汇转进转出目前已经成为了出国买房的一道坎,国内的资金转移交易也出现了严重的障碍。
中国人民银行在2018年发布的125号文件明确指出,2018年12月1日起,公司账户与个人银行账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交易将被重点稽查,有疑问的交易甚至要求银行拒绝办理。(20万人民币,连4万加币都不到啊...)
这也是央行首次重点稽查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的问题。该文件同时对2018年12月1日后公司账户的各种操作进行了更清晰的规范。
除了蚂蚁搬家以外,央行还配合其他文件给出了其他可疑行为:
①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②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③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④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⑤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⑥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其实,个人正常、合理的用汇需求是可以被满足的,但在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各方面监管的背景下,建议大家重视信息申报,严格地执行制度要求,以免“踩线”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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