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成功案例-企业家在港投资顺便拿身份一举两得。
申请进程:
2024年4月递交申请,2024年7月投资署批获,2024年8月原则性批准
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吸引资金和促进经济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投资移民计划。以下是该计划的详细介绍:
一、计划背景与目的
背景:继2022年推出多项人才入境计划后,香港于2023年重启并实施了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目的:旨在吸引将资金转移到香港但不经营业务的投资者移居香港,进一步丰富本地人才资源,吸引新资金落户香港,从而增强香港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领域的发展优势。
二、申请资格
年龄要求:申请人须年满18岁或以上。
身份要求:申请人可为外国公民、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澳门居民或台湾居民。但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资产要求: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或等值外币)。
无犯罪记录:申请人需证明没有不良的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规定。
经济能力:申请人需能够向入境处处长证明有能力为自己和受养人(如有)提供生计及住所,而不需依赖在香港的获许投资资产或在香港受雇或自雇所获得的任何收入。
三、投资要求
最低投资额:申请人须投资至少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于获许投资资产。
投资范围:
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和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其中存款证在购买时需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且投资金额上限为300万港元。
非住宅房地产:在香港的商用/工业用途非住宅房地产(包括楼花但不包括土地),但投资金额以1000万港元为上限。
创新及科技行业投资组合:需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该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连的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
四、居留与身份
居留期限: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
永久居民身份:如申请人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五、申请流程
净资产审查:申请人需向投资推广署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并证明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投资承诺:获准投资资产下的投资承诺必须在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推出日期当日或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签证申请:完成投资后,申请人需向入境事务处提交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居留权申请: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来港居留,并可根据居留期限的规定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六、计划优势
快速获取身份:为有意在香港投资的人士及其受养人提供了快速获取香港居留权和永久居民身份的途径。
无需经营业务:投资者无需在香港经营业务,只需将资金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即可。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吸引新资金和投资者,促进香港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领域的发展。
总之,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是一项针对高净值投资者的投资移民计划,通过严格的申请资格和投资要求,吸引有意愿和能力的投资者来港投资并居留,为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