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高才续签网申系统已开放!
11月1日,入境处又更新了高才续签政策,本文把更新的地方,以及其它续签注意事项为大家整理出来。
新增续签Tips
新增加的政策:
一、续签申请时间可提前
自11月1日起,高才可以提前3个月申请续签。(以往是只能提前4个星期)
二、明确了在港开办业务(开公司自雇)人士续签的要求
申请人在港开办企业经营业务,需要实际经营,并将公司业务经营的各项财务指标作为续签的主要证明文件,同时雇佣本地人数量及证明、实体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证明这些都非常重要。
之前入境处对开公司续签就明确表示,不能是空壳公司。要求在香港有办公室、确实有业务在运作、能健康营运和持续发展,对香港经济作出贡献。
更新之后要求提供“已为本地雇员增设职位的证明文件(例如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每月供款记录)”。
没有办公场地、没有本地雇员、没有实际业务,续签估计很难!
三、通过“转计划续签”,要求更严格
如果在获得优才、专才或其他赴港计划签证后的六个月内递交高才申请,申请人不仅需要满足高才通的申请条件,还需证明自己符合续签条件。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优才转高才续签,需同时满足高才的申请条件以及续签条件才行,也就是必须在香港有全职工作或者在香港正常运营公司。
高才申请续签时必须身在香港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规定,今年1月1日起,高才提交续签申请和领取相关电子签证时,必须身在香港!
当前入境处高才申请续签的页面,也会首先给出提示:在网上递交申请和领取“电子签证”时候,如果你并非身在香港,将不能递交续签申请。
同样,提交续签申请和领取电子签证时,受养人也需要在香港。
四种情况下如何续签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续签,入境处列出了四种情境下的续签条件。
第一种:在港受聘且从中获得稳定收入
续签时入境处会考虑申请人职位和薪资,比以前多了个“稳定收入”的要求,需提交雇佣合同,列明工资、年假薪酬等等。
● 职位是否通常由学位持有人担任
● 薪资是否达到市场同等水平
例如通过高才通B类来港,至少要从事本科该做的行业。
第二种:香港保险等非雇佣合同形式
如果是非雇佣合同的形式,即以佣金为主要收入的工作。入境处会重点考察:
● 收入水平(过往及预计将来)
● 带来的经济效益(例如所纳税款)
● 签证有效期间申请人留港的时间
入境处举例保险经纪,工作性质与财务顾问相近,部分甚至年薪超过200万元,对香港贡献很大,不用太担心续签。
但如果只是「挂名」从事保险经纪,业务量极少或可疑,就不会获批。
第三种:受雇于非本地企业来港执行工作
入境处接纳申请人受雇在非香港企业,但必须符合三大条件。
● 受雇合同必须有写明申请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到香港履行部分工作职责
● 申请人属管理层或专业人员,年薪达120万港币
● 在续签前一个纳税年度,必须在香港纳税
考虑到部分高才并非从事贸易、创科,来香港未必有太多工作选择,所以可能不太愿意放弃原有的工作机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高管或专业人员,即使不是香港本地公司雇佣也不用全部时间在香港工作,也能续签。
第四种 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
在港开办业务也就是在香港开公司。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是空壳公司。要求在香港有办公室、确实有业务在运作、能健康营运和持续发展,对香港经济作出贡献。会考虑包括:
● 营业额
● 财政资源
● 在港开设的职位数目(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雇佣本地雇员的情况)
● 缴纳的税款
● 签证有效期间申请人留港的时间
不过对于留港时间,具体的薪资等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表明有弹性空间,审核续签时会综合考虑,包括申请人有没有经济贡献、纳税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