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允许美国公民(U.S. Citizen)或美国永久居民(U.S. Permanent Resident)申请某些家庭成员成为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即绿卡。
因此许多朋友办理美国绿卡后,往往都怀揣着“一人申请,全家受益”的美好愿景。但必须注意的是,这里的“全家”可不是指你户口本上的每一个人。
1、美国绿卡持有人可以帮助哪些亲属移民?
配偶:绿卡持有人的合法配偶可通过申请 F2A 类别移民签证来申请移民美国。若绿卡持有人和配偶新婚未满两年,配偶将先获得临时绿卡,两年后转为永久绿卡。
未婚子女: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与配偶一起作为 F2A 类别申请,只需在申请配偶的表格上填写孩子信息并附上相关文件即可。
21 岁及以上未婚子女:属于 F2B 类别,需单独递交 I-130 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子女不能结婚,否则会失去移民资格,但可以有事实婚姻,若其与未婚伴侣育有未满 21 周岁且未婚的孩子,该孩子可以以同行人资格一起移民。
2、美国公民可以帮助哪些外籍亲属申请绿卡?
父母、子女:包括未婚未成年子女(21周岁以下)以及已婚子女、配偶、兄弟姐妹。
这里就涉及到亲属移民的概念,美国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受移民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
1)IR-1和CR-1:这是美国公民的配偶移民类别。IR-1适用于已婚满2年以上的配偶,而CR-1适用于已婚不满2年的配偶,他们首先会获得2年条件式绿卡,之后需在到期前90天内申请去除条件。
2)IR-2:这适用于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对于继父母,他们必须在继子女满18岁之前结婚,而养子女的养育关系必须在她们满16岁之前建立。"未婚"包括从未结过婚,或者由于其他法律原因,例如配偶死亡、离婚或结婚被视为无效的各种情况。
3)IR-3和IR-4:这两个类别适用于美国公民领养的孤儿,分别是境外领养和境内领养的孤儿。
4) IR-5:这是适用于美国公民的父母的移民类别,但请注意,被别人领养的美国公民无法为其生父母和亲生兄弟姐妹申请移民。
另一类是受移民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每个优先类别:
F1:这适用于美国公民已满21岁的未婚(包括已离婚)子女,包括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未成年子女。
F2A:这适用于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F2B:这适用于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包括离婚的单身子女。
F3:这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子女。
F4:这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子女。
亲属移民申请流程
1、提交I-130 表格,外籍亲属申请表。
2、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提交和家人之间的合格关系的证据,比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4、家庭成员的任何合法姓名变更证明。
川普2.0亲属移民难度激增
川普一向很不待见所谓的“链式移民”(chain-based migration),也就是通过各类亲属关系比如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申请移民。
在1.0 时期川普就曾推出了争议性极大的“RAISE法案”,该法案提出只允许公民和绿卡持有者为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绿卡,同时为尚未成年的美国公民的父母颁发一定数量的移民签证,取消其他所有类别的亲属移民种类。
川普认为此前美国的移民系统是 “低技术的移民体系”,希望通过该法案实现 “美国优先” 的政治目标。
因此 2.0 可能延续其 1.0 时期对移民的强硬态度,在亲属移民申请审核上更加严格,对申请人和受益人的背景调查等可能会更细致全面,增加申请难度。相关的申请流程可能也会变得更加复杂,出现更多的手续和要求,审批时间进一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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