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日晚上,巴黎奥运会乒乓球男单1/4决赛中,中国选手樊振东在0:2落后的情况下实现大逆转,以4:3击败日本名将张本智和,成功晋级四强。
不少网友直呼:紧张到需要呼吸机!
比赛伊始,张本智和便以迅猛的攻势给樊振东来了个“下马威”,连续两局以较大的分差获胜。
此后,樊振东稳住阵脚顽强将大比分扳平。然而决胜局,两名选手再次陷入纠缠。局中,樊振东对于关键分的把握更胜一筹,正手进攻不断下分,最终赢得胜利。
这是一场国乒男单不容有失的比赛,随着名将王楚钦早早爆冷出局,樊振东成为了男单夺冠的唯一希望。
其实奥运奖牌不仅是荣誉的象征,在移民申请中也具有重要价值,比如大家所熟知的香港优才计划、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等,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体育人才怎样申请美国EB1A移民?
在体育领域中,几乎所有细分的体育项目都可能申请EB1A移民。各类运动的运动员、教练、裁判等都可以通过EB1A移民获得美国绿卡。
EB1A移民是以“个人能力”为判定基础的移民申请。基于某一奖项的地位、制度和权威性,美国移民官可以通过该奖项,明确获奖者一定已经达到了行业最顶层的位置。
因此,如果你是奥运会奖牌的获得者,作为当之无愧的“国际级顶尖大奖”,申请人无需其他证据证明直接就能通过EB1A移民美国,获得美国绿卡。
当然能在国际顶尖比赛中拿奖的毕竟是少数人,那么对于普通体育人才来说,要怎么申请美国绿卡呢?
其实,对于那些既不属于世界顶尖的运动员,也没有参与过世界级比赛,也没有相关奖项的体育人才申请人来说,移民官员仍然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判断:
申请人是或曾经是优秀运动员,未来有计划赴美从事体育行业相关工作。
申请人不是顶级运动员,但主要从事体育教练工作,在训练和培训领域贡献突出,培养了不少优秀的运动员。
申请人既不是优秀运动员,也没有培养出顶尖运动员,但在大众运动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和成就。
体育人才满足“十项条件中至少三项”即可
1.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包括像全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奥运会这样的国际大赛;CBA、中超、公开赛等等的国家比赛;足球先生担任评委或评审、总决赛MVP、领域荣誉奖等等的个人奖项都是符合的。
2.媒体报道:体育领域的从业者面向媒体的机会比较多,相关比赛的报道也更多,很容易符合要求。
3.原创性贡献:比如有写过体育领域的书籍被应用于教学;有以申请人命名的运动动作或训练方法;参与过领域的创新研究等等。
4.重要职务:申请人担任某运动俱乐部的主教练,裁判员等都可以算。在运动组织担任团长、队长也可以。
5.高收入:一些运动员除了能获得较高的薪酬外还会有额外的广告代言费用等,满足这项要求也并不困难。
6.协会会员:像一级运动员的资质就能被认定为协会的类似证据。再比如有加入篮球协会、武术协会等。
7.担任评委或评审:国家或国际比赛中有担任过评委、裁判等。
8.专业出版物贡献:发表过专业论文、著作或在行业出版物中撰写过专业文章
9.商业成功:在商业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或者艺术作品获得过百万以上的商业收入,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务文件来证明,体育类申请人通常不会用这一项证明
10.展览展出:在国家级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场所举办过展示活动
在体育界,无论是现役还是退役的运动员及从业者,都有资格通过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途径来获得美国绿卡。许多运动员往往是在退役后才想移民美国,但此时他们的身份可能早已转变为教练或其他职业。
有趣的是,与其他行业在申请移民时需强调职业连贯性不同,体育界人士即便已经转变为教练,仍可利用其运动员时期的成就作为申请EB1A移民的有力支撑。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03(b)(1)(A)条款中,是这样描述EB1A类别的申请适合具备杰出能力的外国人: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上具备已经通过广泛文件证明出持续获得国家范围或国际上赞誉以及取得的成就已经获得领域内认可的杰出能力。
该外国人寻求来美在具备杰出能力的范围内继续工作。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预期将实质性利益美国。
但是,移民局的书面法规只是一个参考,仅仅列举了一些需要提供的客观证据,所以,落实到具体的移民案件审理过程中,审核官员就有了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因此文件材料的准备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要找一家专业靠谱并且有丰富经验的移民中介公司帮助指导。很多申请人对于自己的“杰出成就”并没有把握,也没有足够的能力从申请EB1A移民的角度挖掘自身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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