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重磅!就在上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新个税法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无论对于中国居民还是海外华人来讲,都会让你的钱包发生巨大的变化!
对于中国居民
对于中国居民来说,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个税的“起征点”和新税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升至5000元,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这一部分新政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对于海外华人
对于海外华人来说,中国此次的新个税法将“对全球征税”!这些新税法将在2019年1月1日实施,仔细看!你很有可能明年要向中国缴税了!
在新版个税法第一条,就列举了和海外华人息息相关的内容,让我们先来看看税法条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3天的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也就是说,以下3种人要注意,你要从明年起向中国缴税了!无论你是什么国籍,中国国籍、外国国籍都要按照这个条件来缴税!中国人换了外国护照也要交!更不要说中国护照外国PR了,肯定要交!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新个税法第一条一开头就明确写明,只要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你就属于居民个人,你都在向中国缴税的人群范围内!是的,只要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无论你在全球各地哪里挣得钱,你都需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那么,什么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呢?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实施条例中解释,这里的“住所”是特定概念,不是居住的场所或地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意味着,只要你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居住,那么,你就是有住所的,你就需要为你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纳税,即使你在国外工作,那么你也在向中国纳税的人群范围内!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
即便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只要你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你也属于居民个人,只要你是居民个人,你无论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取得的所得,都需要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你没有住所并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这样的人属于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并不意味着不缴税,但与居民个人的缴税并不相同,无需缴纳境外收入所得税。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有取得的所得,你也需要缴纳这笔钱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或许你有疑问,如果你已在国外缴了所得税,那么还需要在中国缴税吗?税法规定:“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国外工作并且已纳税,那么你就要看,你已经在国外缴纳的税款与你按照中国税法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差值,如果没有完全抵消,那么你仍需要向中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不要心存侥幸,你每个月赚多少政府很清楚!面对甚嚣尘上的缴税风波,不少生活在国外的小伙伴可能还心存侥幸。你以为自己远隔重洋,国内的税务局无法查询海外的资产情况?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今年9月1日开始,即使在国外赚钱,中国政府也可以很清楚你每个月赚多少!因为,中国已正式加入了令人们闻风丧胆的CRS!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境外的其它CRS参与国的金融机构中持有金融账户,那么,你的账户信息就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账户: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的总额。
而日前,中国方面已率先公布,凡在国内银行存款25万美元的海外华人,金融资料均会被送到所在税务国家。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银行)账户,都是监控的目标。
目前,参与CRS行动方案的国家和地区有100多个~
所以,生活在国外还抱有侥幸心理,或是想着少交一点是一点的小伙伴,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吧! 一旦税务机构发现并核实有人试图“偷税漏税”,你除了将面临巨额的罚款外,还可能被取消签证,甚至或驱逐出境!如果,被发现有涉嫌洗钱等行为,面临的处罚将更为严重!
小编说
这一项新个税法,需要引起全球华人的注意,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算一下今后是否需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知道,如果不依法缴纳,在中国将触犯逃税法,不仅要要缴纳税款,还需处以罚金,严重者更将面临牢狱之灾。所以说,还请务必老老实实地缴税,千万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