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加拿大一直是大陆民众熟知的涉贪人士最青睐外逃地之一,但当“天网”行动公布的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百人名单显示,加拿大位居中国海外“避罪天堂”第二位一—百人中26人可能藏匿于此,大家还是颇感震惊。
追逃名单在加拿大国内也引发了高度关注。一时间,各大媒体都在核实这26人的背景,追问他们为什么会上榜;另一方面,也开始关注中国贪官给加拿大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质疑加国是否对犯罪人士太过宽容。
近年来,包括涉嫌犯罪人士在内的大批中国富豪来到加拿大,在各地大肆购置物业、生活奢侈,已经引起了很多本地民众的反感。狂热的中国富豪在温哥华购地置业,令房价不断被推高。
特别是被认为财富来历不明的中国“问题人士”在加房地产领域的疯狂投资,引起本地购房群体的反感。随着越来越多贪官的背景遭曝光,在加的富裕华人群体形象大跌,在一些加拿大人眼中,一提起中国富人,就会与“贪腐人士”的形象挂钩。
中国富人的“异常崛起”也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族裔对立,令当地政府颇感头疼。2010年以来,仅位于大温哥华地区的列治文市,就出现了多起由本地人发起的抗议活动,指责该市中文广告招牌过多过大,令加拿大本国人反而被排挤为少数族裔。
民怨已经成为加国政府不得不重视的社会问题,如何对待在加外国人甚至成为很多地区政治人物参加选举时无法回避的话题。虽然不断有政府官员公开表态不欢迎“中国贪官”;但是由于中加之间没有签署引渡条约,两国司法体系差异较大,而政府无权干涉司法独立,所以在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人士”方面,加拿大一直面临两难处境。
此前的赖昌星、高山等著名贪腐人士,均耗时数年甚至十数年才被有条件的遣返回国。因此,百人名单公开后,中加两国均有观察人士提出担忧,认为大部分“问题人士”可能将耗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归案。
外逃加拿大的贪官多为精心准备
十八大以来,中共针对外逃贪官的反腐行动已经历多次升级。2015年3月,由中纪委牵头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高调启动“天网”行动。根据部署,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名单显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仍然是外逃人员的首选地。其中,加拿大以26人的比例,仅次于美国,成为贪官最热衷的“法外之地”。
由于司法体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中加两国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甚至长期以来,加拿大罕与大陆展开司法警务合作。这令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和诉讼程序相比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和地区更为漫长、繁琐。
被称为中共建国以来最大银行监守自盗案的“开平案”,上世纪90年代末案发后,涉案人员分别逃往美国和加拿大,2005年和2006年,通过多方斡旋,中美两国联合执法,将潜逃至美的余振东遣返回中国,但逃亡在加拿大的另一涉案人员,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黄伟亮则仍然逍遥法外,位列此次百人名单之中。
目前虽然已有耗时13年最终归国获刑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核心人物赖昌星,以及同样历经波折,但最终难逃制裁的高山、李东哲等案例,体现了大陆追逃决心,但也充分展现了两国司法对接之难。
多年追逃信息显示,与东南亚、非洲等外逃人员也较多的地区不同,逃亡美、加、澳等发达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财力雄厚、落马前官职地位较高,出逃准备也更为全面、细致。
在逃亡加拿大的26人中,超过20人在出逃前拥有较高官职或地位。如已故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处处长白静;前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临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崔学文等。
很多涉贪人士早已预见会有落马的一天,所以提前数年甚至数十年就已开始在加拿大部署晚年生活。在逃往加拿大的人士中,多人早已提前获得加国合法身份,有的举家出逃,有的配偶、子女早已在当地求学工作,落地生根。
以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为例。早在2004年,李向东的妻子,时任四川电信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姚红便突然辞职,前往加拿大。而李向东则继续留在国内,以自己控制的子公司,利用中国移动“音乐基地”的平台,进行寻租敛财长达6年。
2010年,李向东原本正处即将被提拔重用的关键时期,但是3月25日国家审计署派小组进驻四川移动,当天下午约请李向东谈话,谈话结束后的李向东,当天晚上便连夜出逃,从此销声匿迹。
在加拿大生活富足并努力融入当地社交圈
中国贪官逃亡海外后究竟过着怎样的生活,—直是大陆民众关切的话题之一。
虽然不时有报道称一些外逃犯罪嫌疑人在海外穷困潦倒、东躲西藏,甚至在厨房打杂、背尸为生,但加拿大《先枫报》创办人、《环球华报》前总编辑黄运荣指出,这些仅是个例。外逃至加拿大的大部分涉贪人士,特别是落马前官职级别较高、财力比较雄厚的,逃亡计划往往经过长期悉心部署,所以在加生活质量即使不能和在国内权倾一时相比,也是较为富足和舒适的。
气候适宜、环境宜居、华裔移民较多的大温哥华地区、大多伦多地区等均是中国贪官们最喜欢的落脚点。以大温哥华地区为例,温哥华市区面积不大,约相当于北京市的一个区,不过周边还有十几个卫星城,它们共同组成了大温哥华地区。
“外逃人士虽然住的比较分散,但主要还是位于大温哥华地区的西温哥华市、北温哥华市、列治文市和高贵林市等卫星城内。”黄运荣告诉《凤凰周刊》:这些地区大部分距温哥华市区十几分钟的车程,交通便利,但又不是城市中心地带,环境较好、豪宅众多,华人比例高,位置又比较隐蔽,很少有外人进入社区,恰好满足了贪官们“不被干扰、低调享受生活”的需求。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土豪”们正在迅速改变着上述地区的族群生态。例如西温哥华市,历史上原本是传统英国贵族居住区,曾不允许华人居住,但是现在,很多动辄上千万加币的豪宅已被华人买下。“西温哥华市正在变成只有华人才住得起的地区。”有加拿大当地媒体谑称。
曾有国内媒体报道称,贪官们在异国他乡无法融入当地社交圈,长期被孤独折磨。对此,黄运荣说,很多豪宅的主人与邻里并不经常交流,甚至相邻的两户人家,多年从未敲过对方的门。“但是大部分贪官出逃前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所以一到加拿大就适应了这样的隐居生活。”
一些“问题人士”在加拿大也会有相熟的故交,为保持联系,通常他们会驱车到温哥华市里相约见面,而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少接触。
贪官们在为自己设定安享后半生的生活方式同时,也为家人,特别是后代可以融入当地社会做了最佳安排——出钱供子女就读当地最好的学校,毕业后鼓励他们经商或从政。
“‘问题人士’们虽然自己不便出面做生意,但是鼓励他们的子女经商,还特别注重维护与当地政府、官员们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贪二代’们已经与当地人无异。”黄运荣告诉《凤凰周刊》,在加拿大,即使是关系较好的同学之间,也不会过多关注对方的家庭,很多贪官后代,在读书时就已彻底洗白,社交圈完全本地化。
房价高企引发当地民众反对
“买房购地是外逃贪官们最盛行的财产投资方式。”黄运荣说,一方面,购置物业可以以最快的方式将他们从国内带来的巨额财富融入当地经济循环中,达到藏匿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投资,也可以让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生活无经济担忧。
由于近年来大陆多个城市房价高企,很多中国人来到加拿大,发现这里的房价更为实惠,以往在国内仅够买一个卫生间面积的价格在这里可以买到一栋公寓,一些地区的豪宅也不过四五百万,热情立刻被点燃。
据加拿大媒体报道的统计数据,很多在加中国人名下都有多个物业,大部分并不用来居住,此举造成了温哥华等地房屋空置率过高的情况。
“买房就像买菜一样寻常”是很多中国富人留给加拿大民众的印象。加拿大媒体曾经报道,有中国富豪仅仅是乘坐房地产公司的直升机在空中盘旋一圈之后,就用手指划定一个区域,出钱买下。
一位温哥华市民告诉《凤凰周刊》:现在在温哥华,如果一个好的房源被放出来,本地人是绝对抢不到的。因为他们不可能像中国“土豪”一样千金一掷。在本地人眼中,中国人疯狂的圈地简直匪夷所思。
狂热的中国富豪,将温哥华的房价不断推高,令族群间的对抗情绪陡增。随着不断出现的中国富豪巨额财富来历不明的新闻,更加剧人们的不满。
黄运荣告诉《凤凰周刊》,近年来,温哥华本地人的抗议声音不断增大,今年年初的最新一次抗议活动,发起者竟是移民加拿大已几代的华裔。抗议者表示,现在,如果没有一百万加币,是不可能在温哥华买房的,很多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得不迁居至远郊区生活,这在中国富豪们到来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抗议人士担忧长此以往,加拿大人反而将沦为边缘族群。
族群间的对立,在一些地区还表现为文化上的抵触。例如,在华人人口比例超过40%的列治文市,因为越来越多的店铺中文招牌做得越来越大,甚至不再配有英文招牌,令在此生活的白人群体感到生活不便,已经出现了多次抗议行动。
感觉被孤立,甚至被侮辱的白人要求当地政府立法保护英文文化,甚至提出将华人隔离。为此,列治文市府不得不举办社区对话等活动为矛盾降温,还邀请公众探讨当地广告招牌语言使用的影响和建议,寻找解决方案。
中国富豪“攻城略地”甚至已经是加拿大部分地区政治人物参与选举时不得不面对的议题。2014年9月,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在一次竞选活动中就提出,将对在温哥华购买房屋后空置的外国购房者收税。此举被指主要针对热衷购房的中国“土豪”。
加国政府面临两难选择
2011年7月23日,“丑名远播”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主犯赖昌星终于被押解回国,其长达12年的逃亡之旅宣告落幕。2012年,中国银行“高山案”的主犯高山以及李东哲,在出逃7年之后,相继被遣返回国,大陆媒体纷纷发文称此举提振了民众对海外追逃的信心,但是另一方面,也不禁有人感慨海外追逃,特别是缉捕逃亡加拿大者的艰辛。
此次百人名单公布后,一些观察人士立即提出担忧,若要身在加拿大的26人全部归案,可能仍然难以避免漫长曲折的过程。也令一些大陆民众认为,加拿大是热衷容留和保护外国贪官的国家。
实际上,加拿大的“消极”态度,很大一部分程度来自于其司法制度。由于加拿大的《引渡法》《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程序复杂,且尚未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加之两国在司法体系、意识形态等方面仍存在分歧等原因,令加拿大成为引渡中国贪官时,耗时最长、程序最为复杂的国家之一。
“其实这些年来,面对大陆提出的追逃追赃合作要求,加拿大政府—直表现得比较积极,但是政府无权干涉司法独立,令很多具体合作措施无法形成。”黄运荣说。
资料显示,早在远华案之前,中加双方就开始警务合作的谈判。1994年时任加拿大总督纳蒂辛访华后,两国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达成了一些司法协助的条款,包括涉及赃款赃物和归还被害人财物的措施等。不过,此后的很多年来,该条约并未发挥过多实际作用。
十八大以来,大陆高调启动海外追逃行动,中加两国的多项合作谈判也开始提逮:在2014年11月举办的APEC会议期间,习近平与加拿大总理哈珀会面,哈珀表示加拿大无意收留逃犯,愿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开展合作。
今年5月,面对本港英文媒体《南华早报》关于程慕阳被通缉案件的查询请求,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局回复了一份书面声明称:加拿大人慷慨友好,但“绝不容许罪犯和骗子滥用我们的慷慨”。
中加两国政府与民间对贪官的共同声讨,也令加拿大司法体系承受了一些压力,相关机构已经开始尝试与中方合作。
2014年12月,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向媒体确认,两国已准备好签署一项涉及追赃的协议,包括将逃往加拿大的、尤其是涉嫌贪腐人员的非法所得返还中方。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而面对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的引渡困境,大陆反腐机构也从未放弃尝试绕过加拿大司法体系提高追逃效率。如派出驻加大使馆警务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开展警务合作等。
劝返无疑是其间成功率最高的方式之一。长期以来,大陆警方、检方等相关机构都曾派出过负责人到世界各地与锁定目标的犯罪嫌疑人谈判,劝说其回国自首。
在赖昌星案、高山案等成功案例中,“攻心术”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陆专案组曾先后多次派人到加拿大与他们展开谈判,为了更好地劝说赖昌星投案自首,甚至带着赖昌星的哥哥亲自登门游说。
“赖昌星和高山之所以最终投案自首,—方面是因为在加拿大实在耗不下去了,另—方面也不能不提劝返者的谈判能力。”黄运荣说。
据黄运荣透露,近年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甚至已经在加拿大长期设点,派专人在当地游说、劝返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另据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报》今年3月4日报道,中国警方代表一直在加拿大秘密活动,目的是调查中国贪腐官员的洗钱行为和隐匿房产,同时寻求让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回国受审。报道称,这是中国政府打击经济类海外在逃嫌犯的“猎狐行动”的一部分。